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农商银行”)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筹建(川银保监复〔2021〕330号)。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乐山农商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9月14日9∶00-12∶00。
二、会议地点
乐山金海棠大酒店二楼国际会议厅,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街道海棠路512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乐山农商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2.审议《乐山农商银行设立费用的报告(草案)》;
3.审议《乐山农商银行章程(草案)》;
4.审议《乐山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5.审议《乐山农商银行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方案(草案)》;
6.审议《乐山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7.审议《乐山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8.审议《乐山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草案)》;
9.审议《乐山农商银行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草案)》;
10.审议《在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当天即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11.审议《乐山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12.审议《乐山农商银行外部监事制度(草案)》;
13.审议《乐山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审议《乐山农商银行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选举第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5.审议《乐山农商银行经营方针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草案)》;
16.审议《乐山农商银行支持“支农支小”定位及发展规划(草案)》;
17.审议《乐山农商银行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管理办法(草案)》。
备注:股东大会休会期间,召开董、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乐山农商银行董事长、监事长,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财务、内审、合规部门负责人。
四、参会人员
凡乐山农商银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如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否则视为弃权。
五、会议预先登记
1.股东参加会议须预先登记。
2.登记方式和手续:一是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创立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二是电话登记。按现场登记要求确认后,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2日补办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1年8月24日-9月10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
乐山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06号),登记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5984388956;
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506号),登记联系人:田女士,联系电话:0833-2426001、2449855;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98号),登记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833-3322883;
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558号),登记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3-3449341、3431589;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山市金口河区春和路161号),登记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0833-2711277;
5.股份代理要求: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东的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3600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东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18000万股)。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1年9月14日8:30前到达会场签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于会议召开前20日在《乐山日报》发布。公告期满,视为所有股东已收到本次会议通知;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及代理人姓名、委托的股份数额、委托的权限范围、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公章);
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参会人员需出示健康码、现场测试体温合格后入场,并全程佩戴口罩。新冠疫情防控以市政府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