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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邮”不能剥夺消费选择权
张玉胜

  ■ 张玉胜

  现实中,很多电商卖家采用“免费包邮、送货到家”思路,让消费者产生优惠了的感觉,选择在此下单消费。出于对包邮成本的考量,有些卖家会选择价格低的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也乐意以低价换量,来扩大市场份额。可一旦部分快递公司成为部分电商卖家单方雇佣的“送货人”,就会对消费者选择哪家快递公司的权利忽视或者漠视。这种情况需要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这是因为,快递服务本是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物流纽带,如果出现消费者被边缘化的情况,那显然是不健康的。毕竟,消费者是网购市场的重要推动者和快递服务的主要体验者。商家不能以包邮为借口剥夺消费者的快递选择权,而要以提高网购消费者的满意度为宗旨。这需要网购市场和快递服务的各参与方通力协作、相向而行。

  对此,七部门近日发文再提“推动落实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将“商品价”与“快递价”分开选择、合并计费,以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一方面,电商平台可以在总体仍实行“包邮”制的基础上,开放增值服务选项,顾及消费者挑选快递公司的需求,增强价格的传导和资源配置作用。另一方面,快递行业要破除粗放经营,尝试差异化服务,以优质的服务招徕用户、赢得市场。对一些消费者而言,则应正确看待“免费包邮”的消费习惯,注重快递服务体验,进而倒逼快递行业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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