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志室 记者 鲁倩文
1950年1月上旬,为了解决当时紧急的军需民食,支援解放军肃清国民党军残部和进军西藏,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和社会稳定,乐山地委、专署遵照上级指示,迅速部署了1949年度公粮征收工作。
1950年2月初,专署和各县、区、乡分别成立征粮委员会,统一领导征粮。全区征粮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党的“合理负担”政策和“粮多者多出,粮少者少出,赤贫者免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针。征粮工作分四步开展:一是张贴人民政府征粮布告,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动员;二是调查摸底,掌握每户土地、收入和存粮情况;三是评议阶级成分,初步划分地主、富农、佃富农、中农、佃中农、贫农,作为计算公粮负担多少的依据;四是自上而下开展评议,评出每户的公粮负担任务。
征粮工作开始后,一些顽固地主与暗藏的匪特互相勾结,造谣破坏,拒绝交粮,并阻止群众交粮。犍为县龙孔乡旧乡长策动200余匪众,包围驻乡上的征粮工作队;马庙乡旧乡长召集百姓开会,叫嚣不准向解放军交粮,并将3名交了粮的农民杀害。1950年2月下旬以后,全区内发生多起土匪暴乱,破坏粮食工作,杀害征粮干部,使征粮工作严重受阻。何仲凯、叶庆麟、曾纹、徐荣瑜、孙倬等征粮工作队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在这种情况下,1950年4月3日,乐山地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邓小平同志在西南局会议上关于剿匪、征粮工作的指示和川南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针对前期征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征粮与剿匪相结合的具体措施。会后,乐山军分区机关和部队迅速组建起县、区地方武装,由军分区所属部队集中主力对主要征粮地区的股匪实施进剿和围歼,保障征粮工作的顺利进行。
至1950年5月初,多数股匪被基本剿灭,匪特和恶霸地主的破坏活动基本被遏制,群众开始积极上交公粮。到1950年8月底,全区征收1949年度的公粮工作基本结束,共征公粮4876万公斤,占分配任务5067万公斤的96.23%。
1950年9月13日,乐山地委、专署召开1950年度征粮工作会议,传达川南区征粮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区1950年度征粮工作。由于发动群众充分,征收政策明确,各阶层负担合理,到1950年11月底,全区实收公粮5303万公斤。
至此,乐山在川南区党委领导下,发动和领导全区人民,在当地驻军的密切配合下,克服了工作中的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1949年度和1950年度两年的征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