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甘国江)3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我市市民对质量满意度总体评价为87.55分,达到“满意”水平,实现了市民质量满意度连续四年提升。
此次测评根据“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测评范围涉及市民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公共管理质量、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以及对乐山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等共8个项目、32个指标,共采集有效调查样本3105个,收集汇总各类市民意见建议540条。评测报告显示,市民对购物环境服务水平、社区服务丰富便利程度、生态环境质量、市容市貌、生活宜居等指标评价较高,对非耐用品质量水平、基础教育质量等指标评价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