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乐山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多重矛盾叠加、多种困难交织的复杂局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委的审查意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2020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克服疫情、洪涝灾害等减收因素,攻坚克难,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202000万元,为预算的98.68%,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实现666161万元,为预算的93.77%;非税收入预计实现535839万元,为预算的105.54%。
支出保障有力有序。严格贯彻“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财政保障序列,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财政统筹保障作用,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3256405万元,占预算的97.9%,增长2.69%。预计全年保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68%。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全市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后,收入总计预计为3820257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后,年终滚存结余预计为69808万元,全部为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195165万元,为预算的79.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59046万元。支出预计实现1981623万元,为预算的99.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23132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收入1160438万元后,收入总计预计为2355603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支出、债券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支出2339196万元后,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预计为1640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实现86933万元,为预算的230.23%;支出预计实现21457万元,为预算的96.79%。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331万元后,收入总计预计为88264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87454万元后,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预计为81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各县<市、区>编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已实施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计实现540531万元,为预算的100.00%;支出预计实现507044万元,为预算的100.00%。当年收支结余预计为334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为80409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7.13亿元、2020年发行新增债券89.59亿元、再融资债券46.56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50.12亿元后,债务余额为443.16亿元,比2019年底增加86.03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480.38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37.48亿元,余额211.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2.9亿元,余额231.18亿元。分级次看:市级债务限额143.9亿元,余额141.69亿元;县级债务限额336.48亿元,余额301.47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41200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6.59%。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实现162800万元,为预算的100%;非税收入预计实现249200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出预计实现769944万元,为预算的94.66%。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收入1020680万元后,收入总计预计为1432680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券转贷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1389246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预计为43434万元,全部为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一是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10522万元,预算执行中动用了1751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工作,剩余8771万元全部收回用于平衡预算。二是2020年市级预算实现平衡。2020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预计为4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365000万元,为预算的69.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8820万元。支出预计实现598517万元,为预算的98.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9353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收入633464万元后,收入总计预计为998464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券转贷支出、债券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989392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预计为9072万元,全部为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实现25227万元,为预算的100.00%;支出预计实现12426万元,为预算的100.00%。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2万元后,收入总计预计为25269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25269万元后,无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按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按统筹级次编制。2020年,由市级编制的社保基金预算包括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述险种当年收入预计实现443130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出预计实现455229万元,为预算的100.00%;当年收支结余预计为-120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为574810万元。
(五)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提交市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支出按正常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收入完成及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财政支出较好地保证了单位的需要。其中:基本支出预计实现219000万元,项目支出预计实现1213680万元。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对财政资金和政策实行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乐山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30370万元,支出预计实现488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84100万元,支出预计实现150478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减去当年支出、还本支出及调出资金后,当年收支实现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2020年快报执行统计数据作出的全年收支执行预计,待2020年预算年度结束,在与省财政厅办理结算并完成决算审查后,收支情况将会发生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全市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本级财力、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支持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开启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绿色通道,落实疫情防控资金7.2亿元,用于防疫设备物资购置、医疗救治、重症病区和发热门诊改造、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等方面。全面落实国省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政策措施,出台“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二十条”“支持文旅企业十条”“稳岗就业十二条”等政策,全年预计减免税费12亿元,社保减免、稳岗就业支持17.8亿元,财政贴息支持“战疫贷”10.9亿元、落实补助资金及减免房租超过5000万元。
(二)支持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
面对“8·18”特大洪涝灾害,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优先足额保障应急抢险救灾经费。迅速制定出台灾后重建、企业复工复产、困难群众救助等扶持政策。大力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制定《“8·18”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资金平衡方案》,确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333个,落实资金17.84亿元。重点支持住房重建、群众生活补助、城市内涝治理、防洪工程、江心岛建设等。
(三)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全市预计投入20.8亿元。持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足额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4亿元,高于中省资金增长水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54亿元,用于贫困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对2016年以来的财政专项扶贫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排查发现问题实现整改清零。完成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8894万元,采购金额居全省第二位。安排对口援助美姑县资金5836万元,帮助美姑县成功退出贫困县序列。
(四)支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全市预计投入25.4亿元。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和移交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做好长江经济带保护。支持林业资源修复、管护、森林防火和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支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保障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五)支持“旅游兴市、产业强市”。
全市预计投入41.4亿元。支持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成功举办2020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第六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等。支持大佛景区扩容提质、文图二馆、文庙和老霄顶修缮等项目建设。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具有乐山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4+1”现代工业体系建设,下达“一总部三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9720万元,下达工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支持光伏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现代农业“8+3”产业体系的支持力度。
(六)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
全市预计投入37.1亿元。支持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完成滨江滨河路、檀木南街改造及城区雨污分流、一污厂三污厂提标扩容、背街小巷双创整治等重点城建基础设施建设。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支持乐西高速(乐山至马边段)、峨汉高速、棉竹北互通、联网畅通收费公路等项目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落实公交补贴1.3亿元,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出行。
(七)支持科教体事业发展。
全市预计投入43.9亿元。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继续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高考综合改革。深化职业教育发展,全面落实生均拨款制度。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推进高职院优质院校建设。支持实验幼儿园分园、实验中学扩建二期、乐山一职中、奥体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省级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发放科技信用贷款1.7亿元。积极筹备省运会,安排备战经费600万元。
(八)支持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创业。
全市预计投入37亿元。健全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补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等资金保障,缓解在基本医疗报销后自付部分较高的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政策及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做好大学生、贫困家庭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
(九)支持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
全市预计投入27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成功举办第三届四川(乐山)中医药博览会。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五、2020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狠抓收支预算管理,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改革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以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和“六稳”“六保”工作。不断规范和推进PPP项目管理,乐西高速(乐山至马边段)、省道103线等32个项目转入执行阶段、采购阶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到位上级资金279.9亿元,较2019年增长27.9%,其中:专项债券81亿元,较2019年翻一番,保障了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坚持财政增收节支,强化重点领域保障。
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税源培育,建立“管行业、抓税收”联动工作机制,市区联动着力推进中心城区税源培育。挖掘资产资源等非税增收潜力。树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修订完善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开展市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采取“四个一批”的举措压减支出7.41亿元;加大预算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亿元。制定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资金筹集方案,筹集资金331亿元。
(三)防范化解运行风险,筑牢财政安全屏障。
法定债务率处于绿色等级,政府债务总体可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成2020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实施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积极推进债务展期和重组,对利率较高、期限短的债务“以低换高、以长换短”,缓释政府偿债压力。持续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防控体系。
(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65%以上。34件民生实事投入资金34.1亿元。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发放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1.3亿元。持续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改革,建立阳光审批长效机制。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完善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条例》,细化预算决算公开信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成乐山一中二期、一职中新校园建设、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等项目绩效评价。制定《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治意识,建立财政政策法规库。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资产、住房公积金、财政票据等管理。加强中央直达资金和扶贫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加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整治。加强人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2020年全市财政总体运行平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砥砺奋进、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8·18”特大洪涝灾害影响,财政增收困难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财政运行压力较大;资金使用“重投入、轻绩效”的现象依然存在,绩效水平亟待提高;过“紧日子”思想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还需进一步树牢;个别区县财政运行困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大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力度,坚持“三保一优一防”,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围绕“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调整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全市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依据目前汇总全市市级及各县(市、区)收支预计情况,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拟安排为1238000万元,增长3%。加上预计省对我市的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899855万元,减去应上解上级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172401万元,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965454万元。再加上上级提前通知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2874万元、预计上年结转资金69808万元后,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5813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拟安排为1504849万元,减去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245819万元后,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财力为1259030万元。加上预计上年结转资金1640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7543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64330万元。加上预计上年结转收入,减去调出资金、上解支出后,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8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规定由统筹级次编制。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含市级编制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县级编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算为666447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为50939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预算157055万元,滚存结余预算961154万元。
以上全市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是根据市县两级财政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初步预算草案汇总数代编的。待各县(市、区)预算正式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之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预算(草案)
按《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以下市级预算已包含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收支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420800万元,同口径增长2%。加上上级补助资金、区县上解、调入资金等收入331151万元,减去上解省、补助区县、援助其他地区等支出173372万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578579万元。再加上上级提前通知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0174万元、预计上年结转资金43434万元后,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218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673947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400万元、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92474万元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581073万元。加上预计上年结转资金9072万元后,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014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13913万元,主要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国有股权股利股息收入等。加上预计上年结转资金,减去调出资金、补助下级支出后,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0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规定由统筹级次编制。2021年,市级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收入预算578142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45504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预算123102万元、滚存结余预算697912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等。
(五)2021年市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
2021年需要组织资金偿还市级政府债务到期本息16.23亿元,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以及安排预算予以解决。
以上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市级76个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需要说明的是:按《预算法》规定,2021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部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运转、人员工资等必须支出,以及重点项目推进资金。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
(一)教育安排支出57539万元。
主要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安排支出63293万元。
主要是文化和旅游、历史名城与古迹、广播电视等方面。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11万元。
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就业补助等方面。
(四)卫生健康支出143864万元。
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方面。
(五)节能环保支出16051万元。
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等方面。
(六)农林水支出41286万元。
主要是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等方面。
(七)产业转型升级支出12613万元。
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资源勘探开发、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商业服务业等、自然资源事务等方面。
(八)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8353万元。
主要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公路水路运输等方面。
(九)住房保障支出27535万元。
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等方面。
(十)保障机构运转和加强社会治理方面74746万元。
主要是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行政运行支出,以及公共安全、社会管理、政法保障等方面。
(十一)安排预备费8700万元。
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四、2021年财政工作
在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下,全市经济实现持续复苏、财政收入逐步回升。但是疫情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疫情防控资金仍然需要加以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也需要持续的财政资金投入,总体上看,2021年财政收支压力仍然较大。加之地方财政自身存在财力基础薄弱、税源结构不优等问题,预计2021年财政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矛盾更为突出。202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收支预算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确保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抓好非税收入征管,统筹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有序组织闲置国有资源资产转让、拍卖,推动砂石资源等出让收入缴库。加快税源财源培育,树牢“管行业、抓税收”的理念。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拨款与部门事业收入等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目的是让老百姓过好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调剂追加。加强预算支出监控,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不出台难以持续的支出政策,确保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下转第4版) (上接第2版)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防疫情稳增长。
支持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果,抢抓中央、省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机遇,加快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减尽减。落实落细财金互动政策。严格债券项目管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进度。规范PPP项目投资和付费管理。做好项目包装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债券。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工业园区,做强“4+1”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构建“2+6”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支持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支持打造现代农业园区,优化现代农业“8+3”产业布局。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乐西高速(乐山至马边段)、岷江龙溪口、老木孔航电枢纽、成乐高速扩容乐山段等项目建设。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支持办好2021年民生实事,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完善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把稳就业做好重中之重,增加普惠优质的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服务供给。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筹备十四届省运会,支持奥林匹克中心、体育中心场馆建设。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财政稳定运行。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控。推进债务展期和重组,防止发生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支付违约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及支出责任管理,加快闲置资产处置,推进污水处理、停车收费等特许经营权转让,确保完成年度偿债计划。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保持财政稳定运行。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管理新机制,持续兜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
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面实行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改革,建立和完善开源节流经费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规范政府购买(补贴)保险,强化办公物业、信息系统运维、通讯网络租赁等经费管控,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稳步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条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认真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预算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取得新气象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