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曦)日前,记者从乐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乐山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经出炉,年缴保险费每人225元;2021年乐山市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现已开始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保险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据了解,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参加了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可全部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直接划转或单位转账缴纳。
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后,对于连续缴费满6年且首次住院费用进入高额的参保病人,高额报销比例为92%;对于连续缴费满10年且首次住院费用进入高额的参保人员,高额报销比例为93%。
乐山市职工大病保险参保范围为已参加乐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值得注意的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有所调整。起付线从7000元下调为6000元,即职工大病保险对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需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超过6000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其余支付范围不变。职工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从60%上调为65%,其余支付标准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