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房通知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买受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是未成年人的需要提供户口簿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持军官证,警官持警官证;
3.房屋契税完税证明;
4.如委托他人代办,必须提供买受人本人签署并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为方便业主尽快办理收房手续,《交房通知书》在交房前统一寄发。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恭祝大家乔迁之喜!
详情咨询电话:0833-2260000
办理地点:鸿通凤凰国际售楼部(四川省乐山市中区瑞祥路一段2075号)
特此公告
四川鸿博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