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今年4月至5月,市委启动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建4个常规巡察组,对市民政局等8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组建2个专项巡察组,对市扶贫移民局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市交委的徐浩大桥加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突出“四个着力”, 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十个突出问题以及“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财务账簿和文件资料,走访下属单位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各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审定。
在反馈意见会上,各巡察组客观肯定了被巡察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指出了巡察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常规巡察中,一些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纪律审查不严,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开支不规范,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一些部门(单位)部分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涣散,服务态度生硬等。在专项巡察中,发现一些部门(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打折扣,存在乱发补贴奖金的情况。针对实地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向被巡察的部门(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查办案件和警示教育力度;结合全市开展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 (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按照整改落实要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据悉,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将在反馈情况后1个月内分别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和有针对性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做好班子成员相关工作等履职情况。整改情况也将按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