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袁某为被告高某的房屋外墙抹灰。施工期间,因安全绳突然断裂,袁某从3楼跌落地面,造成全身多处受伤。在医院治疗期间,高某为袁某垫付医疗费用14万元。之后,双方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在多次沟通未果情况下,今年7月,袁某将高某诉至市中区法院苏稽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2万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袁某家境较差,经济较为困难,同时袁某又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高某家境也不太好,主要以打零工为生,先前为袁某垫付的医疗费均是向亲戚朋友所借。为此,承办法官确定了调解优先的思路,耐心细致地与双方交心谈心,摆事实讲道理,了解双方的调解底线,制定出恰当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高某赔偿袁某包括前期已垫付14万元医疗费用在内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