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遇拒收现金
可直接投诉举报
2021年12月07日  祝贺

市民使用移动支付消费

  手机扫一扫,快速完成消费支付。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手段的普及,购物、用餐、加油等诸多消费场景的现金支付已逐渐被手机扫码支付所取代。与此同时,不少消费者在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也遭遇了被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尴尬。

  那么,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被拒收现金时,该如何进行投诉?纸币破损后可以去银行兑换吗?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案例分析

  被拒收现金 可直接投诉举报

  近日,某短视频平台出现这样一条视频:某消费者在峨眉山市一家奶茶店内购买商品,使用现金时,被工作人员拒收硬币。一时间,“拒收现金”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日前,记者走访了乐山中心城区多家大型商超、餐饮机构、个体商户以及加油站,大多数商家都支持“现金+电子支付”的消费方式,均未出现拒收现金的现象。同时记者发现,老年群体受传统交易方式以及技术、设备等因素影响,购物时仍然习惯使用现金。

  前不久,央行公布了2021年第三季度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定义“拒收”?

  对此,央行指出,“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指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因法定理由,不接受以人民币现金作为支付方式,或对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排斥性措施的行为。收付双方对于人民币现金的券别、材质协商不一致而产生争议的,不应定义为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

  遇到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受阻或受到排斥、歧视等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拨打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热线、就近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反馈等方式,及时向人民银行反映。此外,对于故意毁损人民币、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要求收兑或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等行为,公众可积极主动向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政策解读

  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

  早在去年,央行就对银行等现金收付服务的主体进行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现金服务的基础地位和基本保障性作用,确保现金业务网点、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满足公众需要;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涉及费用收取,以及自助服务机具厂商研发及提供机具服务,要充分考虑现金支付需要,保障非现金支付与现金的兼容性,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在人民币上写字、涂改,属于损坏人民币现金的行为。

  在人民币上涂写,有损人民币形象,既会导致交易对方拒绝接收、现金机具无法识别,又会缩短人民币使用寿命,对社会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于涂写超出特定面积、涂印不当宣传内容的现钞,人民银行会将其回笼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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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损纸币如何兑换?

  据了解,公众持有破损纸币,可就近前往商业银行网点进行兑换。《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明确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兑换标准如下:

  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3、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4、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记者 祝贺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