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 男子第三次酒驾被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日 2021年12月07日  罗晓玲

程某第三次酒驾被查 乐山交警供图

  本报讯(记者 罗晓玲)11月25日下午2时许,程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LK6TXX”(该车刚上户,只有行驶证,临牌为“川L775XX”)的小型汽车行驶至井研县火神坳路口时,被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拦下进行检查,经对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2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程某此前已有两次酒驾被查处。第一次是2017年12月15日,程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E照驾驶证扣12分,罚款19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第二次是2021年5月11日,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度佳派出所查获,被处以罚款195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此次他不仅酒驾,而且还是无证驾驶。12月1日,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对程某无证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